接触婚姻关系的唯一方法就是离婚,应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一系列离婚相关手续,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以及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一:申请
申请离婚一定要双方当事人一同到民政局办理,不得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出示以下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双方当事人居民身份说明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⑥单人免冠照片、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二:审查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工作有: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为了防止出现假离婚,工作人员会询问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并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重归于好的话,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三:登记
①通过民政局的审查之后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离婚,发给离婚证,并将结婚证撤销。。双方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开始,正式解除夫妻关系。
②男女登记离婚后,必须在民政局将离婚登记撤销,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将不能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除非当事人向原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登记,才可办理诉讼离婚。
③如果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假离婚的,婚姻登记处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